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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写个小说而已,他又成坏人了?

    朱晽走到桌前,准备拿笔。

    不对?

    她霍然醒悟,脸色微红。

    林爱民行动无碍,而且要到桌前写文章。

    她给他拿什么笔啊?

    他自己就行的!

    喜好文艺的朱晽,想起一个词。

    先声夺人!

    林爱民刚刚的豪迈气势,震慑她的心神,让她不由自主想为他做事。

    可恶!

    她转过头来,冷冷瞪视林爱民:“要不要我替你写啊?”

    “也行。”

    林爱民嘿嘿笑着回应。

    “想得美!”

    朱晽转身走开:“我去打饭。”

    她的步伐略显慌乱,出病房才放缓。

    看着朱晽急匆匆离开,林爱民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
    离开饭时间早着呢,她怕了,怕看清自己的内心。

    慢慢来!

    逼紧了,说不得会适得其反。

    林爱民暗暗告诫自己。

    当务之急,还是尽快写出文章来。

    选哪个呢?

    78年最有名的小说,应该是《伤痕》,标题能命名为流派,可见其影响深远。

    现在是2月份,即便他投给《文辉报》,内部还需要论证。

    和《凿井记劳》一样,短时间无法刊登。

    不能写争论太大的,林爱民想了想,选了《被爱情遗忘的角落》。

    《被爱情遗忘的角落》和《伤痕》归为同类型的文学作品,实际上还是有差别的。

    前者矛盾集中在妇女问题上,过稿可能性很大。

    小说塑造了三位命运多舛、个性迥异的女性形象,她们的不幸遭遇,能紧紧攫住读者的心。

    女主人公存妮勤劳,能干,泼辣,热情,由于无知和愚昧,与同村青年小豹子发生了原始性的爱情。

    还是由于愚昧和无知,在人们的嘲笑和父母的斥骂中,她含羞自尽。

    她的悲剧,既是因为外部旧道德习俗的强大压力,也源于她头脑中的封建传统观念。

    存妮的自戕,不是以示抗议,而是为了解脱。

    第二个女性人物是菱花,她是存妮的母亲。

    菱花是个性格复杂的女性,年轻时曾勇敢地反抗‘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’。

    三十年后在贫穷的煎熬和旧意识影响下,竟以‘五百元加十六套衣服’的‘价格’,要葬送女儿荒妹的爱情。

    菱花的性格矛盾和思想变化,反衬出三十年的历史曲折与变迁。

    第三个女性人物荒妹,是菱花的二女儿,与姐姐存妮相反,走出又一条人生道路。

    她默默地背负着因袭的重担,却坚韧不拔地寻求幸福和爱情,义无反顾地抗拒包办婚姻,走向光明的未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对!

    就是这个。

    与同期其他小说相比,《被爱情遗忘的角落》内容温和,容易接受。

    林爱民提笔写文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个小说拍过同名电影,林爱民曾经看过,阅读过原文。

    提笔复原它,轻而易举。

    不用慢慢思考,他写得很快。

    笔尖落在纸上的沙沙音,让林爱民沉醉。

    他沉醉在书写节奏中,不知不觉过去两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回到病房的朱晽,故意加重脚步声,依旧无法惊扰到林爱民。

    饭都不吃了?

    她撇撇嘴,起了好奇心。

    看起来像模像样,还是凿井挖泥那些内容吧?

    朱晽轻轻放下铝制饭盒,蹑手蹑脚来到他身后,阅读林爱民正书写的稿子。

    此时林爱民已经写完小说的第一部分,没有停笔,开始写第二部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不知不觉,朱晽眼中有了泪水。

    她同情自杀的存妮。

    未曾看小说前面的内容,并不影响她共鸣。

    嗯?

    奋笔疾书的林爱民,肚子咕咕叫了两声。

    到饭点儿了。

    他从小说世界回返现实,感受到异样。

    背后有人!

    是朱晽?

    淡淡的清香在鼻间环绕,那是她身体散发出来的?

    身为医学科学院的学生,是不允许有过多打扮的。

    朱晽没洒花露水,她是先天香气圣体?

    他有福了。

    女儿国国王+香香公主,肚子还可以再饿一阵子。

    林爱民假装没觉察,继续提笔写。

    朱晽蕙心兰质。

    刚刚林爱民停笔,她早就看在眼里。

    此时再瞅瞅自己,弯腰躬身,都快触碰到他身上,顿觉羞涩。

    坏家伙!

    “饭都凉了。”

    她站直身体,往后退几步,提醒林爱民:“吃完再写吧。”

    不知不觉,她的语调比平素温和,不复往日的故作淡漠。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林爱民转过头来,‘恍然醒悟’:“你回来了?”

    瞥下离他三步远的朱晽,鼻间的淡香消失,他顿觉惆怅。

    “什么菜?”

    林爱民随口问道。

    此时的78年,物资虽不丰富,医学科学院的伙食还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每天都有荤腥,甚至有硬菜。

    最早他吃过红烧肉,再接着是回锅肉、四喜丸子,……

    说实在的,如果朱晽一直陪着他,林爱民恨不能在这里安家。

    救孩童的知青英雄,吃饭不用给钱,粮票、肉票都不用拿。

    再有美人相伴,生活甜如蜜啊!

    当然,若是朱晽再近点儿,那就更完美了。

    “鱼香肉丝、锅塌豆腐和熬洋白菜!”

    朱晽一边回应林爱民,一边打开铝制饭盒:“啊,凉了!”

    可不凉嘛?

    她看他写稿,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,铝制饭盒哪能保温这么久。

    “我去热。”

    朱晽急匆匆走开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林爱民伸出手,想要阻止,人已经出了门。

    好歹要他啃口馒头啊!

    “给你!”

    五分钟后,朱晽重新回来,递来铝制饭盒。

    她是在食堂吃的,此时见林爱民狼吞虎咽,心里隐隐有些佩服。

    写稿写到忘我,他还是有优点的。

    想到稿子,朱晽来了兴致,指着桌子上的小说问林爱民:“我能看吗?”

    又不是没看过?

    林爱民暗暗吐槽,摆摆手:“当然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以后你永远是我的第一个读者。”

    他随后意味深长补了一句。

    预料中的呵斥没有出现,林爱民抬头看去,感慨万分。

    人不如文啊!

    朱晽早就沉浸在小说世界里,根本没听他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坏人!”

    他刚刚吃完饭菜,朱晽突然转头,面红耳赤瞪视林爱民:“你的小说……”

    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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